郑财院发〔2023〕97号
郑州财经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精神和要求,现将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流程
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个人申报、审核推荐、单位评审”的流程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依据《郑州财经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暂行)》的通知》(郑财院发〔2023〕87号)文件的相应系列、级别任职资格条件,自主对岗申报,按要求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表格及支撑材料至所在教学单位,填报要求参照《2023年职称材料填报规范》(详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
审核推荐按照“教学单位推荐、学校审核推荐”步骤实施。
1.教学单位推荐
有申报人员的教学院(部)成立以单位领导和专家为主的推荐小组,成员3-5人,组长一般由学科(专业)带头人及单位行政负责人(院长、书记)担任,并指定一名职称系统经办人,负责系统审核工作。非教学部门授课人员申报教师职务的,参加本人学科及所在授课院(部)的组织推荐。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的顺序组织实施。
(1)公开。公开职称政策、单位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以及考核推荐结果。
(2)展示。对所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证件等进行审核并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不得上报。
(3)考核。单位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
(4)评议。在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通过教学单位推荐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
2.学校审核推荐
学校设立“教师、实验”二个系列,分别成立三个审议组,负责相关系列申报材料的审核推荐。教师系列职称审核推荐审议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组成,对申报人资格、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推荐;实验系列职称审核推荐审议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和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对申报人资格、业务水平和工作量、科研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推荐;同时,设立思政及辅导员教师职称审核推荐审议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组成,对申报人资格、辅导员岗位工作量、教师兼职班主任考核情况、科研成果进行审查核实并推荐。
(三)单位评审
依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郑州财经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郑财院发〔2023〕88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实验)系列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从省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中根据拟定学科和人数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组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具体人员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学科研究确定。
单位评审按照“学科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步骤实施。
1.学科组评议
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学科或者专业组成若干学科组,负责对申报人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对申报高级、转换系列(专业)人员进行讲课答辩,并出具总体评价意见。
2.评审委员会评审
召开评审会议,学科组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汇报同行专家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回答评委提出的质疑,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备案。
二、评审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11月15日前申报人完成职称系统申报、业绩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11月22日前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推荐。11月23日-24日学校审核。12月中旬召开评审会。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把公平公正关
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各级推荐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要求,经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严把诚信体系关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推荐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把审核上报关
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对其所在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学校纪委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关于任职年限及参评业绩截止时间问题
1.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
2.专业技术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时间开始计算,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3.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二)关于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
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三)关于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价问题
1.为进一步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求,把教师思政建设和育人效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1号)文件中要求“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从2021年起,我校40岁(含)以下教师申请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职称须满足上述条件。
2.为进一步落实“坚持以德为先,把好教师思想政治关,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要求,2023年在资格审查环节二级单位党委(总支)需对参评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评价,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附件:2023年职称材料填报规范
2023年11月6日
附 件
2023年职称材料填报规范
一、申报审核流程
2023年我校申报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为了认真贯彻省厅“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的精神,学校决定从资格审查环节就使用系统申报。职称办近期将召开职称系统填报培训会议(另行通知)。
(一)个人帐号创建。二级学院经办人登陆职称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二)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忘记密码可向教学单位经办人申请重置密码,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提交材料
(一)《河南省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班主任等任职评价表》《师德师风评价表》《职称申报单位推荐表》各1份。
(二)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件。
(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五)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1份。
(六)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需加盖教务处公章);教学质量考评文件复印件1份。
(七)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有论文鉴定要求,申报人需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八)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及获奖、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三、申报材料分装要求
(一)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资格类、教学类、科研类3部分,应按以下顺序分装,并在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1.填报表格单独存放,定稿后交资格审查组。
2.各类原件按以下顺序排放分类装入档案袋。
(1)资格类: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年度考核表。
(2)教学类:教学任务及教学质量考评、获奖证书。
(3)科研类:
论文论著类:科研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科研项目类:科研成果及获奖、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学院名称、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联系电话。
郑州财经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印发